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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冬冬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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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冬冬律师,中国注册执业律师,蚌埠市律师协会会员,现执业于安徽省优秀律师事务所--上安徽淮河律师事务所。张律师对处理各种刑事案件方面有着极其丰富的理论研究和实务经验。张律师本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理念服务于社会和当事人,尽最大可能的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张律师在为当事人争取减刑,无罪释放,取保候审,缓刑等方面有着较深的理论研究和实务经验。 >>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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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规定的可取保候审条件

 取保候审是一种由公安机关执行的,可以暂时让犯罪嫌疑人获得自由,不被羁押的措施。想要申请获得取保候审,那么就需要办理严格的手续,同时还有满足相应的条件。那么法律规定的办理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呢?

人民检察院规定的可取保候审条件

人民检察院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予逮捕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对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而证据尚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4)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

(5)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

(6)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在法定侦查羁押、审查起诉期限内结案,需要继续侦查或者审查起诉的;

(7)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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