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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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冬冬 律师
手机:15155224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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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冬冬律师,中国注册执业律师,蚌埠市律师协会会员,现执业于安徽省优秀律师事务所--上安徽淮河律师事务所。张律师对处理各种刑事案件方面有着极其丰富的理论研究和实务经验。张律师本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理念服务于社会和当事人,尽最大可能的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张律师在为当事人争取减刑,无罪释放,取保候审,缓刑等方面有着较深的理论研究和实务经验。 >>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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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犯罪如何认定
犯罪故意作为犯罪构成的主观方面的一个下为概念,其认识内容应该是该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事实,而现行法律规定的犯罪故意概念所认识的内容被规定为行为人自己行为的所发生的危害社会的结果,对于行为犯(包括阴谋犯、举动犯、危险状态犯),行为人如果要认识其构成要件外的所谓的危害结果,那么这将与结果加重犯的基本理论相悖。结果犯与结果加重犯的根本区别就在于:结果犯之结果是本罪之结果,而结果加重犯之加重结果则是他罪结果。也就是说,结果加重把之加重结果超出了基本犯罪的罪质范围。
安徽蚌埠刑事律师 张冬冬律师 手机:15155224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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